项目编号:****
智造谷3楼公寓室内空气化学污染治理项目
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智造谷3楼公寓室内空气化学污染治理项目 ;
2、项目编号: **** ;
3、项目预算金额: 289901.7 元;
4、最高限价:289901.7元;
5、合同履约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室内空气化学污染治理(分批治理)并自检空气检测合格。以甲方委托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检测不合格需中标人整改(整改时间3个工作日)至合格为止,后续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6、项目资金来源: 国企资金:100.00% ;
7、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8、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接受。
主要实施内容:对公寓房间(697间)及公寓大厅等公共区域空气环境治理(指标包含但不限于: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负责通过国家认可的权威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出具自检合格的检测报告;质保期的空气污染指标维护及检测。
1、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室内空气质量5年质保(每年2次甲醛数据分析检测,每次抽取总房间数的10%(即70间),若住户反映存在异味的则为必检房间)
2、报价要求:报价采用建筑面积(公寓房间建筑面积22473㎡)报价(即:投报总价=22473㎡×投报单价)。综合考虑该项目中的公寓大厅、公共走廊、设备间、楼梯间、备用间等涉及公寓运营的公共区域治理费用,不再核算公共区域面积。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报价为服务一切费用的含税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3、支付要求:空气治理完成并自检合格后,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空气检测并出具合格证书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5%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结清。
4、结算要求: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履行期间不做调整。
5、实施治理过程中若连续两次空气检测不合格,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空气治理相关费用且乙方需无条件退场,甲方另行委托单位进行空气治理工作。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甲级证书、室内车内环境污染净化治理工程施工能力企业甲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无需CA加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 https://bhb.****.cn/bj-tradding/bidweb/ ,响应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八点。标书代写
五、响应人须知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2)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版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①报价表及报价清单、证明材料。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④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⑤联合体协议(如有)
⑥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六、成交办法1、成交方法
√ 方案一:最低价法,发起人/中介机构确认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人项目最低报价相同,由发起人通过综合评估(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人。
□方案二: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小组,对具有承接该项 目资格的响应人方案进行评估,结合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商务、信用、资信、方案优劣等因素后,以投 票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2%,由成交人确定成交后 30 天之内向发起人缴纳。
4、付款方式:空气治理完成并自检合格后,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空气检测并出具合格证书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5%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结清。实施治理过程中若连续两次空气检测不合格,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空气治理相关费用且乙方需无条件退场,甲方另行委托单位进行空气治理工作。
5、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下浮30%计取,计算基数为项目中标价,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成交候选(中标)人支付,该费用考虑在总报价中,不必单列。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3日,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 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
3、异议提交时间:截止2025年3月18日16时00分00秒之日起3工作日
4、现场考察: / 。
5、交易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
6、交易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会。
八、响应人系统操作须知: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 【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198)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的”法人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交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詹工0571-****1156,QQ:****991843。
8、业务服务电话:詹工:0571-****1156。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8198。
九、异议及投诉处理1、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交易文件明****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5、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十、对本交易提出询问、异议、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中介机构: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辉/133****7880
联系地址: **市**区长河街道乳泉路826号10幢601室
发起人: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工/0571-****1123 (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 **市**区滨安路133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工/0571-****1123 (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市**区滨安路1338号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