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局无人机保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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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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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无人机保险招标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无人机保险。

2、资金来源:县财政

3、项目地点:**县

4、项目预算:6万元

5、项目概况:根据市局《关于做好市局警用无人机保险投保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无人机日常飞行需要,我县**局拟为无人机继续购买保险,以保证现有无人机正常安全飞行,相关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6、承保责任:保险期一年内,因飞行事故造成自身机件损失及第三者责任险,****公司负责赔偿。无人机本县内出险接到报警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勘验,本县外出险12小时内到达现场勘验,或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指定有勘验资质的机构代为勘验。

7、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质:

投****银行****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招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8:30-11:30、14:30-17:30;

2、获取方式:**县泥河路2号,********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15:0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警务保障科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2025年3月21日15:00前提交1份密封处理的投标资料。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保险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付款事项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全款。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县泥河路2号

联系人: 张七一 电话:0551-****4208/139****9219

杨 恺 电话:159****2572

2、****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财政局

地址:**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8059

本项目****县政府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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