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防**九****园区横三**段Ⅲ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道路起点接已建横三**段Ⅱ标段,终点至在纵五路交叉口,道路全长约542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19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268.36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莫欢(注册编号:桂245****38651;身份证号: 450722********565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方云明(注册编号:桂**C3(2012) ****727;身份证号:452122********1817); 2. 钟永灿(注册编号:桂**C3(2016) ****361;身份证号:452421********005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市**道路白改黑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 2.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9441.21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玉华(注册编号:桂245****21557;身份证号: 452622********002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松霖(注册编号:桂**C3(2014) ****156;身份证号:450981********005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高中、**九中片区路网工程项目总承包; 2.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2364.15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周益贤(注册编号:桂245****49300 ;身份证号:452702********227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莫林才(注册编号:桂**C3(2019)****873;身份证号:452525********3232) 2. 李惠芳(注册编号:桂**C3(2017)****727;身份证号:450481********244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fcg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防**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821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