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0MA5NLJ4X9G | 建设单位法人:梁立 |
| 唐文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壮族自治区 **市 **区 大塘镇南荣村团福坡 |
| **市**区固****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4_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壮族自治区 **市 **区 大塘镇南荣村团福坡 |
| 经度:108.****472 纬度: 22.****222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3-25 |
| 桂环审〔2020〕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0MA5NLJ4X9G001V |
| 2024-09-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958 |
| 275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0MA5NLJ4X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0MA5NLJ4X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5PRGGCXU | 竣工时间:2024-10-16 |
| 2024-12-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23 |
| 2025-0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212xsihI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接收处理危险废物40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接收处理危险废物400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固化/稳定化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固化/稳定化处理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固化\稳定化车间采用湿式破碎、生产线采用封闭、微负压设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车间净化除臭系统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净化除臭系统采用“布袋除尘+碱洗+活性炭吸附法+光催化联合”处理工艺,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排放,硫化氢和氨排放浓度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后排放。 2.有机废物暂存库按微负压厂房设计,在大门处设置风幕采用风机抽风形成微负压,将车间内空气抽至“碱洗+活性炭吸附法+光催化”净化系统处理后,经高15米排气筒排放。净化后尾气中氨、硫化氢净化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非甲烷总烃净化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投产前,****填埋场下游山口屯两户散户居民供水问题。 2.鉴于项目纳污水体新连河水质现状属于劣V类水质,为改善项目区水环境质量,外排废水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直接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项目化验室废水、暂存库及生产车间冲洗废水、废气净化系统废水、容器设备冲洗废水、道路及车辆冲洗废水、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正常情况下,处理后尾水 45 立方米/天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经排污管排入新连河。4.试产期间需进行生产废水处理效果监测,如出水水质不能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直接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则须再进行深度处理;总平布置须预留深度处理设施的空间。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稳定化/固化车间、暂存仓库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安全填埋场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设计,库底清理后采用片石进行回填,片石上方用黏土进行分层压实,厚度不小于1米,构建库底地基层,****填埋场防渗系统中的压实黏土层底部超过1.0米。场地平整和修筑围堤后,再依次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以及渗滤液导排系统。 2.填埋场场底防渗系统在场地地基层基础上铺设,场底采用双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主、次人工复合衬层材料均采用2.0毫米厚的**度聚乙烯膜;主、次黏土衬层分别采用厚度0.3米和0.5 米的压实黏土,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边坡采用两层2.0毫米厚的**度聚乙烯膜人工合成材料防渗。渗滤液调节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衬2.0毫米厚**度聚乙烯防渗。 3.暂存仓库、稳定化/固化车间、污水处理站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防渗要求建设。 4.设置8口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填埋场上游布设1个监测井,场地北侧(下游)布设2个监控井,场地东北侧(下游)布设井4个监测,填埋场东北侧地下水导排口布设1个监测井,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安全填埋场服务期满后,最终覆盖层采用多层结构进行封场。封场后设气体导出管排气,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继续运行,直到渗滤液不再检出时为止;同时定期进行整体维护、检测和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工作,并延续到封场后30年。封场后通过种植植被进行生态恢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机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危废储存、运输等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内部处置的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暂存库废气处理:通过风机进行微负压抽风,废气通过风管引至设置在暂存库南侧的废气净化系统处理,采用碱洗+光催化+活性炭吸附法联合进行净化处理,废气通过内径0.8m的15m高排气筒排放。 固化车间废气处理:破碎机破碎产生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净化除臭系统处理;废料坑酸性废气通过风机进行微负压抽风,经风管引至净化除臭系统处理。固化车间废气净化除臭系统设置在车间东北侧,除臭系统工艺为“布袋除尘器+碱洗+光催化+活性炭吸附法联合进行净化”,废气通过内径0.8m的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山口屯两户散户居民供水已采用市政供水。 2.鉴于项目纳污水体新连河水质现状属于劣V类水质,为改善项目区水环境质量,外排废水同时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直接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项目化验室废水、暂存库及生产车间冲洗废水、废气净化系统废水、容器设备冲洗废水、道路及车辆冲洗废水、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正常情况下,处理后尾水45立方米/天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经排污管排入新连河。 ****处理站在原有处理工艺上增加了一套AOAO处理工艺和氨氮离子交换工艺,进一步保障出水水质达标。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稳定化/固化车间、暂存仓库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安全填埋场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设计,库底清理后采用片石进行回填,片石上方用黏土进行分层压实,厚度不小于1米,构建库底地基层,****填埋场防渗系统中的压实黏土层底部超过1.0米。场地平整和修筑围堤后,再依次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以及渗滤液导排系统。 2.填埋场场底防渗系统在场地地基层基础上铺设,场底采用双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主、次人工复合衬层材料均采用2.0毫米厚的**度聚乙烯膜;主、次黏土衬层分别采用厚度0.3米和0.5 米的压实黏土,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边坡采用两层2.0毫米厚的**度聚乙烯膜人工合成材料防渗。渗滤液调节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衬2.0毫米厚**度聚乙烯防渗。 3.暂存仓库、稳定化/固化车间、污水处理站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防渗要求建设。 4.设置8口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填埋场上游布设1个监测井,场地北侧(下游)布设2个监控井,场地东北侧(下游)布设井4个监测,填埋场东北侧地下水导排口布设1个监测井,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安全填埋场服务期满后,最终覆盖层采用多层结构进行封场。封场后设气体导出管排气,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继续运行,直到渗滤液不再检出时为止;同时定期进行整体维护、检测和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工作,并延续到封场后30年。封场后通过种植植被进行生态恢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机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危废储存、运输等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内部处置的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运行)。 |
| 排气筒高度不变,内径由2.4m缩小为0.8m,实验室无组织排放废气调整为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改进,项目在MBR池前增加了一段AOAO处理工艺,回用水池后增加一段氨氮离子交换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75 | 0 | 0 | 0 | 3.75 | 3.75 | |
| 0 | 0.45 | 0 | 0 | 0 | 0.45 | 0.45 | |
| 0 | 0.023 | 0 | 0 | 0 | 0.023 | 0.023 | |
| 0 | 0.00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157 | 0 | 0 | 0 | 0.157 | 0.157 | |
| 0 | 0 | 0.116 | 0 | 0 | 0 | 0 | |
| 0 | 0 | 1.16 | 0 | 0 | 0 | 0 | |
| 0 | 0.0036 | 2.33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0023 | 0 | 0 | 0 | 0 | |
| 0 | 0.0009 | 1.1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14 | 0.819 | 0 | 0 | 0.214 | 0.214 | / |
| 0 | 0.0278 | 0.0192 | 0 | 0 | 0.028 | 0.028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同时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直接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 处理规模125m3/d,处理工艺中和絮凝+调节池+中和反应(PH调节)+物化沉淀+AOAO+MBR 池+RO+DTRO+回用水池A+离子交换 | 排放口废水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直接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
| 1 | 固化\稳定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布袋除尘+碱洗+活性炭吸附法+光催化联合 | DA002排放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
| 2 | 有机废物暂存库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碱洗+活性炭吸附法+光催化联合 | 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
| 3 |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活性炭吸附法 | DA003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1 | 减振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 | 厂界四周噪声监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1.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稳定化/固化车间、暂存仓库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安全填埋场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设计,库底清理后采用片石进行回填,片石上方用黏土进行分层压实,厚度不小于1米,构建库底地基层,****填埋场防渗系统中的压实黏土层底部超过1.0米。场地平整和修筑围堤后,再依次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以及渗滤液导排系统。 2.填埋场场底防渗系统在场地地基层基础上铺设,场底采用双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主、次人工复合衬层材料均采用2.0毫米厚的**度聚乙烯膜;主、次黏土衬层分别采用厚度0.3米和0.5 米的压实黏土,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边坡采用两层2.0毫米厚的**度聚乙烯膜人工合成材料防渗。渗滤液调节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衬2.0毫米厚**度聚乙烯防渗。 3.暂存仓库、稳定化/固化车间、污水处理站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防渗要求建设。 4.设置8口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填埋场上游布设1个监测井,场地北侧(下游)布设2个监控井,场地东北侧(下游)布设井4个监测,填埋场东北侧地下水导排口布设1个监测井,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安全填埋场服务期满后,最终覆盖层采用多层结构进行封场。封场后设气体导出管排气,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继续运行,直到渗滤液不再检出时为止;同时定期进行整体维护、检测和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工作,并延续到封场后30年。封场后通过种植植被进行生态恢复。 | 1.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稳定化/固化车间、暂存仓库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安全填埋场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设计,库底清理后采用片石进行回填,片石上方用黏土进行分层压实,厚度不小于1米,构建库底地基层,****填埋场防渗系统中的压实黏土层底部超过1.0米。场地平整和修筑围堤后,再依次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以及渗滤液导排系统。 2.填埋场场底防渗系统在场地地基层基础上铺设,场底采用双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主、次人工复合衬层材料均采用2.0毫米厚的**度聚乙烯膜;主、次黏土衬层分别采用厚度0.3米和0.5 米的压实黏土,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边坡采用两层2.0毫米厚的**度聚乙烯膜人工合成材料防渗。渗滤液调节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衬2.0毫米厚**度聚乙烯防渗。 3.暂存仓库、稳定化/固化车间、污水处理站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防渗要求建设。 4.设置8口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填埋场上游布设1个监测井,场地北侧(下游)布设2个监控井,场地东北侧(下游)布设井4个监测,填埋场东北侧地下水导排口布设1个监测井,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安全填埋场服务期满后,最终覆盖层采用多层结构进行封场。封场后设气体导出管排气,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继续运行,直到渗滤液不再检出时为止;同时定期进行整体维护、检测和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工作,并延续到封场后30年。封场后通过种植植被进行生态恢复。 |
| 1 | 1.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机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危废储存、运输等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内部处置的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1.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机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危废储存、运输等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内部处置的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 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