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书城**城负一楼B113、B114、B115、B116、B117、B118、B121、B122、B123、B124、B125、B126、B127、B128、B129A、B129B |
| 起始日期 | 2025年03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书城**城负一楼B125号铺:广****广场西路**书城(三馆一城店) 2、**书城**城负一楼B121号铺:广****广场西路三馆一城 3、**书城**城负一楼B129A号铺:广****广场西路**书城(三馆一城店) 4、**书城**城负一楼B129B号铺:****广场西路**书城(三馆一城店) 5、**书城**城负一楼B122号铺:**市**区**街道龙翔大道8028-4 6、**书城**城负一楼B127号铺:**市**区**街道龙翔大道8028-4 7、**书城**城负一楼B124号铺:**市**区**街道龙翔大道8028-4 8、**书城**城负一楼B126号铺:广****广场西路**书城(三馆一城店) 9、**书城**城负一楼B114号铺:**市**区**街道龙翔大道8028-4 10、**书城**城负一楼B115号铺:广****广场西路**书城(三馆一城店) 11、**书城**城负一楼B118号铺:广****广场西路**书城(三馆一城店) 12、**书城**城负一楼B113号铺:**市**区**街道龙翔大道8028-4 13、**书城**城负一楼B117号铺:**市**区**街道龙翔大道8028-4 14、**书城**城负一楼B123号铺:**市**区**街道龙翔大道8028-4 15、**书城**城负一楼B116号铺:**市**区**街道龙翔大道8028-4 16、**书城**城负一楼B128号铺:**省**市**区**书城(三馆一城店) |
| 面积/数量 | 1、**书城**城负一楼B125号铺:56.00平方米 2、**书城**城负一楼B121号铺:24.00平方米 3、**书城**城负一楼B129A号铺:68.00平方米 4、**书城**城负一楼B129B号铺:128.61平方米 5、**书城**城负一楼B122号铺:21.50平方米 6、**书城**城负一楼B127号铺:30.87平方米 7、**书城**城负一楼B124号铺:36.00平方米 8、**书城**城负一楼B126号铺:35.47平方米 9、**书城**城负一楼B114号铺:63.09平方米 10、**书城**城负一楼B115号铺:41.22平方米 11、**书城**城负一楼B118号铺:22.00平方米 12、**书城**城负一楼B113号铺:60.28平方米 13、**书城**城负一楼B117号铺:32.00平方米 14、**书城**城负一楼B123号铺:22.00平方米 15、**书城**城负一楼B116号铺:48.58平方米 16、**书城**城负一楼B128号铺:30.85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70月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90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 租金的递增 | 第三年和第五年递增2%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零售卖场) |
| 履约条件 | 1、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承租物业用途、不得发生转租或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若有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约的,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保留提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权利; 3、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承租方拖欠租金30日以上或提前退租,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4、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用途、二次消防、二次装修、经营等证明、证照文件),保证合法合规经营。承租方承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费用和大楼生活污水运营管理等费用; 5、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的,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七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无偿归于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若因承租方原因不按照法律法规的经营,出租房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7、消防安全: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遵守物业管理制度,接受出租方物业部门的管理监督。 8、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5元/㎡/月(按建筑面积计算,含中央空调)。水电费抄表承租方自付,电费按1.20元/度收取,水费按5元/吨收取。 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10、物业交付:(1)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2)放弃本次承租,出租方仅退还承租方交付的招租保证金,不承担其他违约赔偿责任。 11、承租方进场装修时需缴纳10000元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成后,无装修违规扣除后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12、不接受联合承租。 |
||
| 其他补充说明 | 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承租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 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一次性转付至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向出租方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退还至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如涉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个人(包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2)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书(核原件); (3)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3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 联系人 | 刘小姐;付小姐 ;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98;0755-****2365;0755-****2449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2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 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现场踏勘联系人:朱经理,联系方式:0755-****6648。 |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