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天马村桥梁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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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01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荔**天**桥梁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省蜀顺****公司

设计单位

****公司

合同造价

****734元

二、

设计变更申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1、关于荔**天**桥梁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0#桥台和3#桥台一侧需与现状道路顺接的事宜

荔**天**桥梁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由于0#桥台一侧和3#桥台一侧设计道路完成面高程比原有道路高程高。其中0#桥台一侧原设计图纸护肩墙路面未与农田顺接,当地村民提出0#桥台一侧原设计图纸护肩墙路面需要回填道路来顺接农田;原设计图纸3#桥台一侧为台阶且此处为村民通行道路,村民要求该处需与现状通行道路顺接方便出行,以保证车辆通行要求。目前已造成0#桥台和3#桥台一侧护肩墙路面及台阶无法施工,以上0#桥台一侧原设计为护肩墙路面需与现状农田路面顺接和3#桥台一侧原设计为台阶需与现状村民通行道路顺接的事宜,经各参建单位现场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经预算造价增加约26030元(下浮后)。(具体金额以结算审核为准)

4、预估的造价变更

以上变更及签证共计1项,增加造价约为:造价约28294元(下浮前),合计:28294元×(1-8%下浮率)=26030元(下浮后)。

5、其他附件材料

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变更图纸、预算书等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2025年3月10日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2025年3月5日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2025年3月9日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2025年3月8日

三、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设计变更报批****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2025年3月13日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01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荔**天**桥梁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省蜀顺****公司

设计单位

****公司

合同造价

****734元

二、

设计变更申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1、关于荔**天**桥梁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0#桥台和3#桥台一侧需与现状道路顺接的事宜

荔**天**桥梁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由于0#桥台一侧和3#桥台一侧设计道路完成面高程比原有道路高程高。其中0#桥台一侧原设计图纸护肩墙路面未与农田顺接,当地村民提出0#桥台一侧原设计图纸护肩墙路面需要回填道路来顺接农田;原设计图纸3#桥台一侧为台阶且此处为村民通行道路,村民要求该处需与现状通行道路顺接方便出行,以保证车辆通行要求。目前已造成0#桥台和3#桥台一侧护肩墙路面及台阶无法施工,以上0#桥台一侧原设计为护肩墙路面需与现状农田路面顺接和3#桥台一侧原设计为台阶需与现状村民通行道路顺接的事宜,经各参建单位现场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经预算造价增加约26030元(下浮后)。(具体金额以结算审核为准)

4、预估的造价变更

以上变更及签证共计1项,增加造价约为:造价约28294元(下浮前),合计:28294元×(1-8%下浮率)=26030元(下浮后)。

5、其他附件材料

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变更图纸、预算书等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2025年3月10日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2025年3月5日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2025年3月9日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2025年3月8日

三、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设计变更报批****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2025年3月13日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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