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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第四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项目
询价补遗公告
项目名称:****“**校区第四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1日
各潜在供应商:
此补遗公告为询价公告****“**校区第四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项目的补充和说明,旨在提供更详尽和准确的信息,确保询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请所有参与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和相关方在参与询价响应前仔细阅读并遵守此补遗公告。
一、补充完善事项
1.询价公告中第一点第二条中的第3点:
“3.技术人员要求(需到作业现场履职)”补充完善为:
“3.技术人员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承诺人员需到作业现场履职,否则视为非法转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述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相关损失)”
2.询价公告“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增加内容为: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
1.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经验收合格的书面(含电子)成果文件后,并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若有)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成交金额的80%;
2.在学校**校区第四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取得立项批复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20%。
3.以上成果均为一式四份,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真实、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据此拒绝支付评估费。
4.履约保证金:本采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采购合同签订前缴纳。在评估成果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乙方提供完整的支付凭证,甲方确认本合同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修改事项
询价公告中第六点和第七点:“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7日上午10:00(**时间)。”修改为:标书代写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9日上午10:00(**时间)。”标书代写
三、补遗公告的生效和解释
1.此补遗公告应被视为询价公告的一部分,与询价公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对于询价公告中未作出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仍然适用原询价公告的规定。
3.如对于此补遗公告有任何疑问或解释上的不清楚,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解释或补充。
采购人:****
联系人及电话:熊老师 0816-****306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