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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委、****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为贯彻落实《****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创发〔2025〕2号),加快构建**标准实施监测网,建设一批标准实施监测点,****总局决定开展**标准实施监测点(以下简称监测点)申报工作。为做好本市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行业、地区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参与申报。国家标准委已批复成立的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统一更名为监测点(强制性标准类)。已获批的监测点(强制性标准类)不再重复申报。新申报单位愿进一步承担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任务的,在《**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表》(附件2)中注明。
二、请各意向申报单位填报《**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表》,于2025年3月31****监管局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监管局将视申报情况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总局推荐。
四、监测点建设属于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不开展创建活动和示范引领活动,不设机构、不增编制、不发牌照。
联系人:****标准化处曾利新
联系电话:010-****6455
地址:**市**区留庄路6号院1号楼
电子邮箱:zenglixin@scjgj.****.cn
附件:
下载附1.****办公厅关于开展**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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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