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社规范化发展,******社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同时,为整合**,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加挂“****中心”牌子,为我县农业生产托管组织提供服务,推动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服务中心。******社发展提供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运营管理指导等业务,******社建设制度、拓展市场、农业生产、交流培训等服务。
****运营中心。****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监督和跟踪实施,确保托管服务质量和农户满意度;协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整合**,完**镇村三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为镇服务组织、村托管员提供后勤支持、技术支撑等服务,并协助服务组织将农户等经营主体需要的托管服务落地。
二、遴选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经工商部******社、****公司等经营主体。县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和2名人员以上的专业服务团队,****农业农村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服务中心****中心)的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由********中心)遴选通知。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涉农经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服务中心****中心)申请表》(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农村改革和乡村产业发展股(205室),联系电话:****195,逾期不再受理。
(三)组织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出达标的申请单位,报****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社服****运营中心)的承接主体。
(四)评审公示。遴****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签订合同。承接主体与****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服务期限暂定1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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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