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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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4 09:19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办建〔2021〕53号)的相关要求,****拟按照内控规定确定第三方机构开展**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

三、 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按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四、 预算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 目标要求

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的工作安排,搭建绩效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核、到项目现场踏勘调研、邀请专家召开现场评估、审核会议等形式,做好**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出具合格的绩效评价报告等材料,并对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 响应方式

(一)响应期限及报名地址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17:00前提交材料报名响应。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市**区锦绣大街1****中心4号楼241室,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0871—****9629。标书代写

(二)响应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1. 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并加盖公章,封面应有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公司名称(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标书代写

2. 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格式自行设计)。

3. 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资质。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服务保障方案(格式自行设计)。

6. 提供项目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材料(内容需要提供人员人数、专业度、经验,格式自行设计)。

7. 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8. 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质量保障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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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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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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