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办建〔2021〕53号)的相关要求,****拟按照内控规定确定第三方机构开展**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
三、 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按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四、 预算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 目标要求
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的工作安排,搭建绩效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核、到项目现场踏勘调研、邀请专家召开现场评估、审核会议等形式,做好**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出具合格的绩效评价报告等材料,并对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 响应方式
(一)响应期限及报名地址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17:00前提交材料报名响应。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市**区锦绣大街1****中心4号楼241室,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0871—****9629。标书代写
(二)响应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1. 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并加盖公章,封面应有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公司名称(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标书代写
2. 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格式自行设计)。
3. 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资质。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服务保障方案(格式自行设计)。
6. 提供项目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材料(内容需要提供人员人数、专业度、经验,格式自行设计)。
7. 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8. 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质量保障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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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