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陕自然资规〔2019〕5号)等有关要求,我局邀请有关专家于2024年12月26日,对《商****公司湘河镇红鱼村楼房沟**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2020年-2024年)治理恢复工程进行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审阅资料、会议审议等方式,经验收专家组审定,拟同意《商****公司湘河镇红鱼村楼房沟**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2020年-2024年)治理恢复工程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地质矿产股(联系电话:0914-****192)。
附件:《商****公司湘河镇红鱼村楼房沟**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2020年-2024年)治理恢复工程专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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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