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林业局】鹿林审政〔2025〕7号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

审批
广西-柳州-鹿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林业局】鹿林审政〔2025〕7号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5-02-28 10:05

****集团****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5年2月13****机关提出红花二线船闸工程下游锚地(地牛)项目临时用地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森林法》《森林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的规定,****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一、红花二线船闸工程下游锚地(地牛)项目临时用地临时使用**县**乡**村7林班434、443、453、463、483小班范围内林地,林地面积0.7225公顷,其中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3949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 0.3276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建设项目因规划重新选址等原因需要改变使用林地位置或面积的,需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四、对国有、集体林地的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

五、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六、本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使用期满,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如需延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本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自动失效。

七、接受项目所在地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林业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5年2月28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