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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市**区鲁迅路74号甲单元13层A、B、C号房地产项目 | 项目编号:**** | |
| ****位于:**市**区鲁迅路74号甲单元13层A、B、C号房地产项目 | 标的编号:**** |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 ****公司 | 资产类别(实物):其他资产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800 元 | 评估基准日:||
| 10 | 挂牌日期:2025-03-17 |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否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1、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公告中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2、评估报告重大期后事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公司名称,曾用名为“中远****公司"。2024年9月27日,****完成名称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但截至报告出具日,《不动产权证书》中的权利人名称仍为“中远****公司”,尚未完成变更。本次评估未考虑登记变更的相关费用,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均可勘查标的物,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市**区鲁迅路74号甲单元13层A、B、C号 3、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9****9975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5、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增值税另计,由受让方承担。过户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付各税,国家未明确费用承担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房产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房产过户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产过户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当地房产交易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7、意向受让方必须在****公司平台报名。 | ||
| https://www.****.cn/#/projectDetail/7d42caa20da849b6b1e18bca10351f5a.html | ||
| ****交易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