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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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中国人民****公司****公司(牵头单位)、中国**洋****公司****公司、国任****公司****公司 响应报价:****4092元(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折扣率:83%,保费:****8192元;团体意外伤害险折扣率:100%,保费:****59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牵头单位)、阳光****公司****公司 响应报价:****4060元(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折扣率:90%,保费:****8160元;团体意外伤害险折扣率:100%,保费:****59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华联合****公司****公司(牵头单位)、****公司****公司 响应报价:****1180元(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折扣率:95%,保费:****5280元;团体意外伤害险折扣率:100%,保费:****5900元)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起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江女士

电 话:0731-****7151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文女士(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 话:0731-****5781/****2202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

电 话:0731-****7152

监 督 部 门:****纪检监察部

电 话:0731-****712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17
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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