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嵊州团体许〔2025〕6号、浙(6-5)广电节目制作许〔2025〕1 号)

审批
浙江-绍兴-嵊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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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5-03-17 10:02:42
****旅游局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团体许〔2025〕6号、浙(6-5)广电节目制作许〔2025〕1 号)
发布日期:2025-03-17-10:02:42

****旅游局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团体许〔2025〕6号)

****剧团:

你(单位)于 2025年 3 月 10 日提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 已 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受 理 ( 受 理 号 :330********081096257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1、准予你(单位)设立行政许可。

2、本决定有效期限至 2027 年 3 月 9日止。

望严格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 , 文 明 经 营 。

****旅游局

2025 年 03 月 10 日

****旅游局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浙(6-5)广电节目制作许〔2025〕1 号)

**国传文化传媒有限责 任公司:

你(单位)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提出的广播电视节目 制作经营单位变更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受理(受理号:330********2813350367)。经审查,符合 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广播 ****广播电台、****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 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等相关法规的 规定,本机关决定:

1、准予你(单位)设立行政许可。

2、本决定有效期限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 望严格遵守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文明经营。

****

2025 年 03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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