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我中心****水库服务所怡人泉老办公楼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租,有意竞租者请报名参与,具体出租事宜如下:
一、竞租对象:
竞租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租范围:
招租标的物位置:
1.****办事处怡人泉。
招租标的物具体情况:
1.****水利站怡人泉老办公楼,总共三楼,每层建筑面积约100m2,共300m2(房屋,无家具家电,局部需要维修)。
三、竞租方式:
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按其报价(不低于市场价)成交,确定为承租人。
2.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交易,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3.报价低于市场价的,报价无效。
四、租赁权期限:三年。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12:00至2025年3月19日15:00时截止
报名方式:****服务所递交报名表。
六、竞价地点和时间:
地点:****水务局10楼会议室。
时间:2025年3月19日15:00。
七、租金及有关费用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必须按时交回标的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申报进行再次招租。
2.标的物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期间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3.本次公开招租并非拍卖活动,如对此活动有不同理解,请慎重报名。
八、租赁要求:
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营业执照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标的物未经出租方许可不能擅自转租,如果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不退还剩余标的物使用租金。
2.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回收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收回标的物,只退还因收回标的物而未能履约时间剩余的标的物租金,不另外补偿。
3.承租人承租后,须对标的物进行维修及水电安装。
4.未尽事宜,详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九、报名联系方式:
****服务所 童所长:137****5793
十、公告发布: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