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5〕12号
关于**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
****锦明****公司:
报来《关于给予**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批复的请示》(**贸报〔2025〕5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我局曾以宁发改投资〔2023〕48号批复了**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十七届第32期)精神,以及口岸功能实际需求变化,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完善爱店口岸贸易加工、物流体系,同意建设**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县爱店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1.62亩,建筑占地建筑面积为21018.82㎡,计容面积26910.86㎡,总建筑面积13734.62㎡,**1#停车棚3656.32㎡,2#停车棚3656.32㎡,具有进出口货物接驳功能的3#停车棚5863.60㎡,消防泵房108㎡,消防水池324㎡,消防水箱、稳压装置设备平台57.04㎡,门卫室兼消控室42.52㎡,公厕83.8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场地平整及土方工程、厂区道路工程及绿化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4458.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04.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65.31万元,基本预备费688.5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自治区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企业自有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节能措施。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批复后,原可研批复宁发改投资〔2023〕48号作废。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调整,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5年3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附件
**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序号 | 招标内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1 | 勘察 | 核准 | 51.52 | |||||||
| 2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04.03 | |||||
| 3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21.82 | |||||
| 4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8605.36 | |||||
| 5 | 造价咨询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05.44 | |||||
| 6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699.46 | |||||
| 7 | 其他 | 核准 | 571.01 | |||||||
| 情况说明: 本项目属于关系社会利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的项目范围,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4458.64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该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设备单达到招标要求,必须进行招投标;勘察、其他没有达到招标要求,可以不采用招标的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