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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扶持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农规〔2023〕2号)文件精神,其中**市种质**保护与利用项目申报对象及标准为:**黄兔****种场每年安排10万元保种经费。
**省**玉****试验场,法人代表:陈小蛟,饲养**黄兔,已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该场于2021年8月《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3号)》将其列为“****种场”,是我县唯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地方品种**保护场,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1-****2829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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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