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项目。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保险费:人民币4300万元/年。
4.保障范围:**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评审认定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的。****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 号)等文件规定,负责参保对象的政策宣传、门诊慢特病的评审管理、医疗费用审核、政策解答、费用拨付和日常监管等全流程承办工作。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保险经营机构;
(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保险法》****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各级机构视为同一个投标人,不允许同一家保险机构授权多家下属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保险机构的多个投标人的其投标均无效。备注: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
(3)供应商须具备保险监管部门公布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营资质。
1、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标书代写3月21日上午9时整,递交地点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医疗保障局 邮政编码:437500
联 系 人:王永明 电话:071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