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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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1:43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0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标段:五、付款方式“液氧货款按月进行结算,每月货款等于当月实际供货合格品数量乘以中标单位分项报价表单价,据实结算。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月货款的10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3个月内一次性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结算时中标人无需再提供发票。

液氧设备租赁时间为1年,租赁费按月进行结算,实际租赁费用等于中标单位分项报价表每套设备租赁单价乘以设备数量乘以月数,中标人需在3个月内一次性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结算时中标人无需再提供发票。”

变更为:“液氧货款按月进行结算,每月货款等于当月实际供货合格品数量乘以中标单位分项报价表单价,据实结算。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月货款的10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2025年8月之前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液氧设备租赁时间为1年,租赁费按月进行结算,实际租赁费用等于中标单位分项报价表每套设备租赁单价乘以设备数量乘以月数,中标人需在2025年8月之前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商室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21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 5 楼

联 系 人:王锐

联系电话:0551-****3376、0551-****1970

****

****

2025年3月17日

2025-03-17 11:4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0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一标段:五、报价及付款方式“2、货到现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批次货物金额的10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3个月内一次性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结算时中标人无需再提供发票。”变更为:“2、货到现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批次货物金额的10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2025年8月之前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商室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21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 5 楼

联 系 人:王锐

联系电话:0551-****3376、055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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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17日

2025-03-10 10:09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0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标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标书代写

投标人业绩

9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石英砂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中石英砂供货总金额不少于20万元,每提供一例业绩得3分,满分9分。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石英砂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中石英砂供货总金额不少于20万元,每提供一例业绩得3分,满分9分。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商室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21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王锐

联系电话:0551-****3376、055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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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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