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分行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押运保管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73454.05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分行现有营业网点的武装押运及现金尾箱寄库服务(以下简称“押运服务”)合同将于2025年3月31日到期,****分行押运服务安全平稳运行,根据目前的押运服务运行情况和**市市场行情,****分行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向肇****公司采购服务。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中《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公司,应当向****人民政府**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材料,****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政府**机关。省、自治区、****政府**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厅《关于同意成立****的批复》,****是2006******厅批准成立,经营范围包含“金融、有价证券的押运、守护服务”;******厅颁发给****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显示,肇****公司服务范围主要为“武装守护押运”。同时,******局****支队2018年出具的《证明》显示,“****,系目前**地****机关审批并通过,具****公司。”此外,根据2025年2月26******厅网站“业务咨询”提问“求证2025年**市内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司有几家”,得到的回复是“经查,目前在**市内具****公司只有****一家”。
****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人民币,拥有一支人数约210人的以退伍军人为主的押运团队,押运车辆60辆,****银行业的押运任务。******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武装守护、押运等工作。****自2020年为招标人提供现金押运与尾箱集中保管服务,四年来**良好,未发生差错事故。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126区东岗****中心****中心)201-203室
七、专家论证意见:
****小组****银行**分行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押运保管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分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招标采购办法第二十五条“(一):供应商拥有专利权,或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无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选择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服务商。
八、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699****中心402室
联系人:蔡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551、020-****9476
(二)招标人:****
地址:**市天**路685****银行大厦
联系人:蒙小姐
联系电话:020-****1623
****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