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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重点区域二次供水设施及内网更新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区重点区域二次供水设施及内网更新改造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重点区域二次供水设施及内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EPC) |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20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王卫杰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京111********43957 | ****5327.000000元 | 213日历天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设计行业资质)] | 95.83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卫杰 | 贾永辉 | 陆宇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王卫杰 | 贾永辉 | 陆宇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郭建立 | 刘欣 | 李超 |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注册资格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证书编号 | 京111********43957 | 冀113********20609 | 苏132********00670 | ||||||||
| 投标报价 | ****5327.000000元 | ****1810.940000元 | ****6500.000000元 | ||||||||
| 工程工期 | 213日历天 | 213日历天 | 213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设计行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设计行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设计行业资质)] | ||||||||
| 评审得分 | 95.83 | 94.31 | 86.0 |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