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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审服(环)函发〔2025〕35号
关于同意**市****水务局
取水许可延续的函
**市****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取水许可延续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准予**市****水务局取水许可延续。取用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地点位于**区镇北堡镇和兴泾镇,年取水量为101.95万立方米,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取水许可证延续有效期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二、你单位应加强取水日常管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排水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缴纳水**税。
四、****水务局负责你单位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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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