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缺少]【澄清答疑】NO.2019G99地块商业开发及公共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NO.2019G99地块商业开发及公共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JNFJ****367-01SGGH | 标段名称 | 变电所出线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25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NO.2019G99地块商业开发及公共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变电所出线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NFJ****367-01SG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5: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增加“3.5 分包”条款: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的序号由“3.4”现修改为“3.6”,其余内容不变。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履约担保” 的序号由“3.5”现修改为“3.7”,其余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7.5 工期延误”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修改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 ”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 09:3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2011
|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