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审批
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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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
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行政相对人名称 ****集团****公司**供电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94845L
法定代表人 欧书成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包****基地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内林草资许准〔2019〕1009号
许可类别 特许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内容 一、同意******供电局包****基地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林场国有林地0.0061公顷(防护林地0.0056公顷,其它无立木林地0.0005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被使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等费用。同时,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林木、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三、****草原局**分局要依据林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使用林地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使用林地地类、面积和范围组织施工。并要按拟定的森林植被恢复作业设计,安排植树造林,确保恢复不少于因使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面积。 四、****林业厅驻******办事处****草原局,要对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和恢复森林植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许可决**期 2019-07-22 00:00:00
许可机关 内****草原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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