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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省**县中和涝区骨干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县中和涝区骨干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县祯祥镇、新村乡、中和镇及连丰乡
建设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182****1525。
附件为验收报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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