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金都小区等1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区金都小区等1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项目编号:****001001)的评标工作已结束,****委员会认真评定推荐,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投标报价:****000.00元。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设计深度要求。
项目负责人:何武。
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00476
企业的类似项目业绩(含项目负责人业绩):
1.****社区功能完善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路一一**路)、龙源峡路(**东大道一一万宝垄路)、文定路(经燕大道—一水一东路)配套设施工程】。
2.****社区功能完善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水厂东**延段工程)。
3.宁沪公司2023-2024年**处房屋改造及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4.**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设计。
5.****公司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
6.****公司宿舍等14个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7.20GW高效光伏组件一期项目(5GW)。
8.**市2022年保障性**工程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筠办片区)-工程设计**市2022年保障性**工程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筠办片区)-工程设计。
9.中央控制楼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第二名:****设计院****公司
投标报价:****320.00 元。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设计深度要求。
项目负责人:史鑫。
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200****0194
企业的类似项目业绩(含项目负责人业绩):
1.**市****办事处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及楼体改造工程设计。
2.**市**区 2023 年阳光小区等 78 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3.2023年****宝龙**、家和园小区、路苑小区及农行家属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
4.**市****办事处农村房屋加装保温设施工程初步设计。
5.**市**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6.**市**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7.**市**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三标段。
第三名:**森磊源****公司
投标报价:****280.00 元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设计深度要求。
项目负责人:杨**。
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6084
企业的类似项目业绩(含项目负责人业绩):
1.**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天坛街道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3.2023年**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4.****庙第五期住房**保障工程施工图设计标段。
二、否决投标情况:无
公示时间为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0日17时止。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2)**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cn;
(3)**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hhhtsggzyjyw;
四、提出异议的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接收异议时间:工作日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87****2681、(电话受理异议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昭君路街道滨**路和锡林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梁宇鹏
联系电话:158****2666
招标代理:****
地 址:**自治区**市**区绿地腾飞大厦 S2 座 3 楼 305 室
联 系 人:高赟
联系电话:187****2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