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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在门户网站完成对**省**县陈家镇双堰拗村饰面用石材(砂岩)矿、**县陈家镇玉皇冠村饰面用石材(砂岩)矿等2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将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作为矿业权人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需申请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自然**主管部门提出分期缴纳出让收益申请。
****联系电话:0832-****072
附件:1.**省**县陈家镇双堰拗村饰面用石材(砂岩)矿等2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公告表
2.评估报告统一编码
(附件1)**省**县陈家镇双堰拗村饰面用石材(砂岩)矿等2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公告表
**省**县陈家镇双堰拗村饰面用石材(砂岩)矿评估报告统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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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