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数智化生产制造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酒业数智化生产制造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池河大道2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丁工:181****979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南大街157号(峰汇国际)13幢A座1417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仕芳:138****661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08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价(元) | 16.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朱彤 |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0****0164 | ||
| 设计周期(日历天) | 7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业绩名称:**高端PCB产业园项目一期(****度PCB电子产业园项目(一期)) 业绩时间:2022年09月05日 | ||
| 投标人奖项 | 获奖项目:****医院 奖项名称: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设计三等奖 获奖时间:2023年03月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价(元) | 16.4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涵 |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2****0601 | ||
| 设计周期(日历天) | 7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业绩名称:****湖区百福农产品加工园项目(EPC+O)总承包 业绩时间:2022年08月02日 | ||
| 投标人奖项 | 获奖项目:****中学**项目 奖项名称:2024年度**省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建筑设计三等奖 获奖时间:2024年07月17日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价(元) | 15.6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高尚 |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2****0536 | ||
| 设计周期(日历天) | 7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业绩名称:**茅溪酱酒九坝项目设计 业绩时间:2022年01月27日 | ||
| 投标人奖项 | 获奖项目:**龙洞堡新领地物流港(**花鸟文化产业总部)-A1~A4、B1~B7、C1~C9及地下室项目 奖项名称:2022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 获奖时间:2022年07月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3月17日-2025年03月20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400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县南大街157号(峰汇国际)13幢A座1417室,联系人:曹仕芳,联系电话:138****661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市****管理局,地址:****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