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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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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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开发区****统计局 |
批复文号 |
德开发改审(2024)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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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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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柳****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柳****处理厂周边预留的未利用地建设“垂直流人工湿地”对污水厂尾水进行净化后循环利用,处理后生态补水排入绵远河,提升绵远河水环境质量。一期设计规模 4万 m3/d,设计出水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标准,满足长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工程总占地面积4.53 hm2,人工湿地占地面积4.09 hm2,有效面积为3.35 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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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8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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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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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设计、地勘、监理、施工、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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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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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3-18 00:00至2025-03-2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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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3-18 00:00至2025-03-2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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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均应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2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3.本项目拟配备人员,****公司人员,并且为其连续缴纳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4.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单位需至少完成1个市政工程类的招标代理业绩,代理项目的**投资不少于7000万(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公共**交易信息网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公告金额为准)4.最终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60%×(报价/最高限价),据实结算。请各投标单位报名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证明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邮箱:****@163.com。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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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胥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8-****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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