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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黔****社区**村改造项目征集评估机构的公告
****政府已公布实施黔****社区**村改造项目和征收范围,该项目涉及LC(NG)-B4-1/02、LC(NG)-B4-2/02、LC(NG)-B15-1/02、LC(NG)-B8-5/02地块3处未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15600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权属调查和测绘报告为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征集该项目评估机构,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凡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级推荐名单备案,近3年内未出现评估重大差错和违法违规行为,且符合房屋征收评估项目要求的评估机构(含外地驻渝分支机构,不包括暂定期内三级资质的评估机构)可报名参加**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的评估机构征集、遴选。
2.报名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行业资质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简历材料(近三年类似业务开展情况等基本情况)。
二、评估费标准
本征收项目评估费用按房屋评估价值1.5‰标准包干计算。
请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向**市******征收中心报名(报名地址:**区**大道西段435号区住房城乡建委314办公室,联系人:陈镇,联系电话:023-****768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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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