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燃气居民用户抄收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市(**市**区、开发区)。
2.2 项目概况:对招标人管辖范围内燃气居民用户的抄表和催费服务工作。目前实行每两月抄收一次,抄收时间每月1-22日,分单、双月抄收。
2.3服务周期: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2.4招标内容:对招标人委托的燃气居民用户,组织进行每月的抄表和催费服务。第一次抄表的数量可参照本次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数量,以后每个月的抄表量及催费工作量以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量为准。
2.5本项目设招标控制总价和各控制单价;招标控制总价为人民币279.169620万元/年;558.339240万元/2年,各控制单价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报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和控制单价的为废标。
计算控制总价的招标量为招标人按2024年12月发生的抄表量进行的预估,合同执行期间以中标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抄表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过为市、区、县居民抄收服务的业绩(不局限于民用燃气户,可民用水户),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署盖章页等扫描件。标书代写
3.3.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3.5.其他要求:
(1)近三年以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8日14时00分(**时间)。
4.2获取方式:“**市公共**交易网”该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 11:00(**时间)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应确保投标文件在2025年4月8日 11:00前送达或邮寄到达招标人代理机构(由本项目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邮寄地址:**市**区桃坞路2号**大厦10楼,联系人:曹工,180****0098。如为邮寄,投标人应留出充足的邮寄时间,如因邮寄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未及时到达提交地点或丢失,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5.3开标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8日14:00(**时间)
5.4开标地点:**省**市桃坞路2号**大厦10楼
5.5开标事宜:本项目开标过程信息通过腾讯会议发布,各投标人可在2025年4月8日13时30分-14时00分加入腾讯会议(腾讯会议:784-****-4181,备注名“单位全称+ 授权委托人姓名”),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加入腾讯会议,则视为放弃参与开标过程信息交互。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信息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 |
**** |
|
| 地 址 |
**市**北路59号 |
地 址 |
**市桃坞路2号**大厦10楼 |
| 联 系 人 |
邵嘉慧 |
联 系 人 |
曹工 |
| 联系电话 |
0513-****9648 |
联系电话 |
180****0098 |
| 邮 箱 |
sitc.js@vip.****.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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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