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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区西北旺镇、**镇。
范围:西起翠湖东路,**邓庄西路。
权属:****经济**社、****经济**社、****经济**社、****经济**社经济**社。
用途:S12主干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发改委《关于**区邓庄南路西延(翠湖东路——邓庄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1〕21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区邓庄南路西延(翠湖东路——邓庄西路)道路工程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人民政府、****经济**社、****经济**社、北****人民政府、****经济**社、****经济**社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