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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我局拟协议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情况
| 项目名称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暂定规划使用条件 |
| 宜****停车场项目 | **区沿江大道 与福绥横路交会处 |
858.1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 | 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量2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同时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停车位智能化设施建设和联网接入要求,****办公室《****停车场管理办法》(宜府办发〔2018〕63号)文件执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版)》表5.6.7停车位配建标准执行。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除法律另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5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分局106办公室(**区**二路19号)提出书面用地申请(邮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7时30分,上述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标书代写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地址:**区**二路19号
邮编:443000
联系人:唐涌
联系电话:0717-****015
****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