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沙路西侧、环城南**侧,编号XH-2025-03号宗地出让项目成交公示
受****委托,新**新沙路西侧、环城南**侧,编号XH-2025-03号宗地出让项目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5日在**地区公共**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挂牌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则,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标的物:新**新沙路西侧、环城南**侧,编号XH-2025-03号宗地
竞得人:****
成交时间:2025年3月15日
成交价格:167.49万元(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肆仟玖佰元整)
二、成交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976㎡ | 宗地坐落 | ****园区综合大道南侧、****公司西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等于1.2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用途 | 商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商业用地 | 7976 | 级外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67.49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五、申请办理出让登记的时限
按照自然**部门相关法规执行。
四、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与****、******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
竞得人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前往自然**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开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表》。
竞得人持《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表》,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土地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局
联系人:夏日帕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0997-****371
(二)****
联系人:陈强强 联系电话:0997-****557
地址:新**新丝路大厦C座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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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