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1:技术部分评分1-20修改为“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专职技术人员进行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中具有①档案信息化管理师证书的得1.5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缴交证明(社保要求详见第三章5.4条),否则不得分。
②相关行业从业经验≥3年的得1.5分,需提供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证明(如过往劳动合同或社保缴交证明等)、社保缴交证明(社保要求详见第三章5.4条),否则不得分。
注:评分项1-19、1-20、1-21、1-22中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事项2:商务部分评分2-3更正为“供应商承诺在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后,提供为期1年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在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现录入、扫描、装订有错误的,供应商需于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赴采购人指定地点无偿进行改正的得1分,供应商须对此作出单独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事项3:商务部分评分2-4更正为“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完成后2周内,供应商在各工作地点留2-3名项目组人员,用于善后工作的得1分,供应商须对此作出单独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事项4:商务部分评分2-11更正为“无泄密情况:供应商书面承诺承接过的档案整理或数字化类项目均未发生泄密事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7日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标书代写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门市****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名称:****
地址:****门市**区**中路520号15楼
联系方式:059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310、****0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华、黄丽萍
电话:0592-****3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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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