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拟对海口市荔之盈农产品仓储与初加工项目进行审批的公示

审批
海南-海口-琼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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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市荔之盈农产品仓储与初加工项目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荔之盈农产品仓储与初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4266

通讯地址:**市高登西街279号5楼 ****环境局****办公室

邮编:571100

项目名称: **市荔之盈农产品仓储与初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琼****村委会**省**市**区**坡镇文岭村文长线3公里处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厂房3个,1号厂房占地2897.10m2,2号厂房占地2897.10m2,3号厂房占地5355.44m2。****结构厂房,密闭,墙体材质为夹层彩钢板。1栋倒班楼占地面积为466.76m2,1层为餐厅厨房包厢,2~3层为宿舍区的多层民用建筑。建设道路宽分别为24m和12m,总长度约为228m。电力设施:设置6台500千瓦的变压器。一座处理规模为35m3/d污水处理站。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大气环境:项目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与环境保护目标相距较远,项目废气污染物采取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在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量十分有限,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级别。 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经过****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荔枝园不外排。 声环境: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预测经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基座减振、加固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1.31~48.52dB(A)。厂界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荔枝分拣冷库包装与槟榔白果加工项目为农产品初加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第8条:农林牧渔产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为国家鼓励类产业,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塑料筐的生产,属于橡胶及塑料制品业中塑料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范畴之内,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农产品初加工产品为槟榔白果,热源为石墨烯远红外面状发热板,不属于土法熏烤槟榔,符合“****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因此,项目符合**省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2019年4月4日)、《**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2020年2月10日)、《**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 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2020年3月19日)、《关于开展**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琼禁塑办[2020]1号)(2020年4月3日)及“关于发布《**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补充目录》的公告(公告[2020]13号)”(2020年10月15日),本项目产品为聚丙烯塑料筐,不属于**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同时根据****委员会印发的《**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选址合理性: 项目位于**省**市**区**坡镇文岭村文长线3公里处,项目地临近文长线道路畅通,附近无三废污染,自然条件和空气质量较好的区域。根据现场调查,周边无企业,无三废污染。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厨房油烟符合《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发电机废气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限值”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涉及到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771t/a,因此建议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1.771t/a。 项目涉及到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NOX排放量为0.044t/a,因此建议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44t/a。 最终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局意见《关于**市荔之盈农产品仓储与初加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复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用半封闭式(含排气柜)等收集方式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过二级吸附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 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经过****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荔枝园。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A2O+臭氧+混凝脱色”符合《**省槟榔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预测经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基座减振、加固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1.31~48.52dB(A)。厂界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环境保护局2023年1月~2023年12月发布的《二〇二三年**市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数据,**市2023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区域处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项目环境现状总悬浮颗粒物根据监测数据项目常年下风向空气总悬浮颗粒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生态环境现状 区域现状为林地,植被主要为橡胶树,生态多样性较低,为简单生态环境。现场勘查没有发现保护物种分布。项目建成后做好绿化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对项目范围内植物产生的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控制: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对本项目原辅料的毒性及风险危害特性进行识别。本项目所用的生产原料聚丙烯等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类物质,生产过程为简单的物理加工过程,无重大危险源,项目潜在风险概率较小,可能发生的风险是储存区发生的火灾事故,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另外,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B序号381“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该物质在项目内最大存在量为0.5吨,远远低于对应临界量2500t,暂存于在危废暂存间,一旦发生泄漏并进入外环境,将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产生伴生次生污染物。备用柴油按照一年需求量储存约1t,远低于临界值2500t,经分析,Q=0.0006<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2)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位置为车间内的原料储存区,而原料储存区发生火灾往往是由于仓库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并造成较大的后果和社会影响。因此本项目在生产过程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坚决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大力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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