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副食品类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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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类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15时00分

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机关食堂副食品类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副食品类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3.1本采购项目最高控制预算价为:245000(元)/一年;

3.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3.3招标内容及要求:****机关食堂的食堂副食品类配送。

3.4 食堂劳务总体要求:****职工食堂提供副食品类等物品,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3.5 验收及付款方式

食堂副食品类配送费按月结算,以每个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双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10 日内完成对账,成交人应于对账结束后 5 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应当于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30 日向成交人方支付该结算周期内的应付货款。为免疑义,若届时某结算周期尚未到期,但本合同于该结算期内终止的,则视为该结算周期于本合同终止之日到期,采购人应按照前述约**清应付货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

4.2提供如下承诺函: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无需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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