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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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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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花园2号楼5A~5J共10套房地产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招标代理: |
**市****花园2号楼5A~5J共10套房地产
****
挂牌价: 780.1336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3-1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3-31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956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评估备案
标的名称
| **市****花园2号楼5A~5J共10套房地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机构
| **恒瑞房****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2025-02-27 |
评估核准()机构
| ****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3-10 |
评估值(万元)
| 751.57 | 账面价值(万元)
326.65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项目标的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为****新区****公司,转让方经与抵押权人沟通,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方在将本项目扣除税费后的交易价款偿还抵押权人后,可解除相应房产抵押权,转让方在解除抵押后与受让方完成过户手续。 3、本项目标的房产未通过消防验收,最终受让方需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4、本次委估房地产评估值为包含增值税市场价值。 |
建筑面积(m2)
| 1258.28 |
标的描述
| 详见附件《明细表》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是 | 抵押/质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
是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信用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区**路与**道**西南侧博雅轩6-1601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侯世立 | 成立日期
2008-03-27 |
注册资本
| 88,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
统一社会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7094441 | 经营规模
大型 |
经营范围
| 对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城市规划咨询、负责区域内的土地整理、园林景观设计、项目前期策划、广告宣传策划、房屋拆迁与置换;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市政配套工程;房地产技术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土木工程建筑;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经营:停车场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区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111********100446F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02-2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
文件名称:****国资委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第3次)2025年2月24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3-1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3-31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看样,受让登****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供公示的《承诺函》及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标的资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标的资产现状受让。(看房联系人:刘泽;联系电话:****9687)。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将保证金交纳至**产权指**算账户。 6、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7、意向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银行账户。 8、**产权在确定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均到账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最终受让方须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9、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与竞价程序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10、交易双方在取得**产权出具的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11、本项交易产生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 12、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234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点击
**市****花园2号楼5A~5J共10套房地产
****
挂牌价: 780.1336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3-1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3-31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956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评估备案
标的名称
| **市****花园2号楼5A~5J共10套房地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机构
| **恒瑞房****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2025-02-27 |
评估核准()机构
| ****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3-10 |
评估值(万元)
| 751.57 | 账面价值(万元)
326.65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项目标的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为****新区****公司,转让方经与抵押权人沟通,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方在将本项目扣除税费后的交易价款偿还抵押权人后,可解除相应房产抵押权,转让方在解除抵押后与受让方完成过户手续。 3、本项目标的房产未通过消防验收,最终受让方需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4、本次委估房地产评估值为包含增值税市场价值。 |
建筑面积(m2)
| 1258.28 |
标的描述
| 详见附件《明细表》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是 | 抵押/质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
是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信用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区**路与**道**西南侧博雅轩6-1601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侯世立 | 成立日期
2008-03-27 |
注册资本
| 88,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
统一社会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7094441 | 经营规模
大型 |
经营范围
| 对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城市规划咨询、负责区域内的土地整理、园林景观设计、项目前期策划、广告宣传策划、房屋拆迁与置换;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市政配套工程;房地产技术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土木工程建筑;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经营:停车场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区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111********100446F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02-2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
文件名称:****国资委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第3次)2025年2月24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3-1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3-31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看样,受让登****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供公示的《承诺函》及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标的资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标的资产现状受让。(看房联系人:刘泽;联系电话:****9687)。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将保证金交纳至**产权指**算账户。 6、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7、意向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银行账户。 8、**产权在确定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均到账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最终受让方须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9、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与竞价程序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10、交易双方在取得**产权出具的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11、本项交易产生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 12、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234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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