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绿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号小区162栋商业房屋改变土地用途补差项目

国土-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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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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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行政区: 南区
项目名称: ****21号小区162栋商业房屋改变土地用途补差项目
项目位置: **市21小区162栋
供应面积(公顷): 3.171886 存量面积(公顷): 3.171886
土地用途: V3-****0203 供地方式: 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70 行业分类: 零售业
土地级别: 九级 成交价格(万元): 52.0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一)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012023B00066,合同编号:****)及《关于****绿青华府(一期)项目土地供应的批复》(师市自然资出函【2023】12号),****以出让方式取得21号小区绿青华府(一期)31718.8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自2023年5月10日至2093年5月9日止)。 (二)依据**市绿青华府居住小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2023-**市-0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石规设【2023】05号),该宗地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7578.01平方米,总用地面积为31718.86平方米,容积率≤1.5,其中21号小区162栋(原规划为3号楼)总建筑面积为5595.55平方米,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为1846.58平方米。 21号小区162栋房屋土地分摊面积:21号小区162栋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市21号小区绿青华府地上总建筑面积×**市21号小区绿青华府总用地面积=1846.58÷47578.01×31718.86=1231.06平方米。 (三)本合同面积1231.06平方米为分摊面积,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2024年6月20日至2064年6月19日止)。
土地使用权人: ****
约定容积率:
下限: 上限: 1.500
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 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1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18
合同公告
石河子市绿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号小区162栋商业房屋改变土地用途补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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