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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征收大桥镇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电站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大桥****小组。拟征收土地0.7680公顷,最终范围以征地放线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预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单位)对预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在征地调查期间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或不到现场确认的,其土地、附着物及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单位)、****政府和征地涉及的村、组调查结果为准。
(三)本公告发布后,对在预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的附着物和抢修、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建筑物,一律不予登记和确认;同时冻结被征地规划控制区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户口迁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预征收****人民政府、大桥镇田坝村公示张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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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