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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南字〔2025〕1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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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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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南-038号 |
**街道,**规划支路(含),南至规划**路,西至牛桥港,北至规划双园路 |
45337.7 |
二类居住用地 |
≥1.01、 ≤1.7 |
35% |
70 |
55957.30 |
11192 |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建设单位应将该地块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政府****公司,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人防主管部门、产权归属单位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2)规划配建要求:按照市政道路标准配建东侧规划道路,规划宽度13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3)场地内现有2处供电设施及地下管线,如确因地块开发建设需要无法避让,可迁移,迁移费用由竞得单位承担; (4)地块带现有树木出让,严格遵循“应保尽保”原则,原则上保留地块内的大树以及景观效果较好的大树群落。树木价值7.524万元,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规定将现有树****财政局财政专户。因开发建设需要确需移除树木的,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5)本地块可建设为立体生态住宅,具体要求按《关于**市区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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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0:00。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10:00至2025年4月7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6:00。标书代写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境内划入的人民币账户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
五、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场路350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2026 朱女士
******分局,地址:**市**区凌公塘路168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0710 顾女士、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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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