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乡村**,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保障能力,根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服务组织。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组织资格
申请参与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业务范围相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账务规范等。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带动农户至少50户以上。
3.具有与其服务内容要求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技术力量,农机操作员必须持证。
4.为提高作业质量和监管效率,服务组织须为作业机械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并对作业情况和项目验收提供详实的佐证资料。
5.运行管理规范,具有完整的生产档案记录和服务档案留存、各类信息收集及管理能力。
6.在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能够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二、遴选流程
经服务组织自主申请、乡镇推荐、县级审核的程序确定,2024年已参与项目实施的组织需要重新申请审查。
(一)组织自主申报
1.填写《**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环节所需的机械设备清单(含农机具名称、类型、型号、动力、数量、原值等基本信息)、照片和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化服务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等。
4.2024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等)。家庭农场提供:近两年随手记中的盈亏、库存、国定资产等截图。
5.2025计划从事社会化服务作业区域情况统计表。
6.由注册地所属乡镇(街道)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证明(需加盖乡镇政府公章)。
(二)乡镇审核推荐
各乡(镇、街道)对服务组织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并盖章。
(三)县级评审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评****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入选服务****服务站签订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三、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地址:各乡镇****服务中心。
五、报名咨询
县级咨询电话:0744-****096,联系人:杨克全、许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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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