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店镇香石村后溪土地出租(文化礼堂前)2025年度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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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西店镇香石村后溪土地出租(文化礼堂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店镇香石村后溪土地出租(文化礼堂前)2025年度

二、项目地址:**县西店镇香石村

三、出租范围:本项目位于**县西店镇香石村文化礼堂前四周庙隔壁土地,出租面积约1000平方米,包括停车场及厕所的使用。水、电、路等一切基础设施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用途:****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行业。

五、出租年限:3年。

六、出租底价:60000元/年;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标书代写

八、投标人要求:

(1)凡参加投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土地出租要求。

(2)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政府规划需要征收、村规划用地时随时收回,承租人无条件服从,承租终止。出租人不赔偿任何损失。

(4)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出借所承租标的,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6)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交出承租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租人在承租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承租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7)承租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租人所有,有国家补助的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及带走。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如原承租人报价与最高报价相同则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合同签订:开标结束后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中标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标书代写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 3 月 19 日至2025年 3 月 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县北斗北路357-2号402室)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十二、投标保证金:

①按《**县竞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②帐户名称:****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③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西店支行

④银行帐号:397********021344

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

⑥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28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标书代写

⑦****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9173

竞标人的保证金一律通过竞标人基本账户缴纳,****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保证金;竞标人递交保证金后无需到发包人处开具收据,****财政所联系确认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回,未中标人在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内退还。标书代写

十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四、付款方式

先付后用,乙方每年一次性付清承租款。第一年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三年承租款按年度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逾期一个月不付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十五、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 4月2 日9: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4 月2日9:30时整(**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县西店镇**南路156号)标书代写

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十四、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注: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县基层小型平台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县西店镇香石村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89****4768

招标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县北斗北路357-2号402室

联系人:张琪丹

联系电话/传真:0574-****6889、18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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