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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了综合评审,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确定桐****公司、**市****公司、****农场有限公司、**市****公司、****农场有限公司为**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联系以下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组:0556—****722
****中心: 0556—****860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