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中心**井室及井室周围恢复沥青路面工程已由****委托****进行公开比选工作。****现作为比选人,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全称:****中心**井室及井室周围恢复沥青路面工程
1.2项目概述:****中心**供水井室周围出现损毁,****施工队伍进行服务。
1.3建设地点:**市**区、高新区。
1.4建设内容和规模:处于**市**区、高新区范围内的供水井室周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
1.5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项目编号:****;
1.7最高限价: 30㎡以下650.00元每平米(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1.8质量标准:合格;
二、参加比选条件
2.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设备和能力。
2.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信用中国”www.****.cn网址进行查询;比选申请人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请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每日8:30 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
章)到****(地址:****开发区****水厂院内)一楼招标代理部获取。
四、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企业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申请书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15时30分,地点为****(地址:****开发区****水厂院内)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在(http://www.****.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名称:****
地 址: **省**市****集团
联系人:杨冰
电 话: 031****9080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开发区****水厂院内
电 话:0314-****079
邮 箱:****@qq.com
联系人: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