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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8 15:37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学校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机构自评的基础上,我局抽调职业能力建设及劳动监察领域骨干、专家组成工作组,于2025年3月17日对嵊**智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总体运作情况,包括机构资质、办学条件、培训管理、办学质量、办学成果等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意见的,请及时向民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联系电话:05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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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