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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4〕195号)及《****政府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聊政字〔2025〕3号)等文件要求,自2025年2月24日起,已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江河、湖泊**、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等4项行政权力****生态环境局****分局实施。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下办理
受理地点:**省**市**县谷山北路181****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窗口名称:生态环境窗口
窗口编号:6号
咨询电话:0635-****827
二、线上办理
登录“**政务服务网**县站点”,办事服务栏目搜索事项名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办理。
特此公告。
****服务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