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拍卖时间:****6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5日
| **市永**胜利乡陆坊村640121SL047土地流转项目公告(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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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标的名称 |
**市永**胜利乡陆坊村640121SL047土地流转项目公开拍卖(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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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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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3月19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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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区 |
**市永**胜利乡陆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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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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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公司在其网站及中拍平台网站、中国商网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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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人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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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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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回族自治区永**宁和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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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唐绍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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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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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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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永**胜利乡陆坊村一块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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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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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条件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图斑 编码 |
图斑总面积(亩) |
标的用途 |
标的位置 |
出租期限 |
保证金(元) |
标的底价(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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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土地流转项目1 |
640121SL047 |
364.02 |
农作物种植 |
永**胜利乡陆坊村 |
1年 |
60000 |
29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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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日个工作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如7日租金未到达,则合同自动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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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招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招租期限:
租赁期限为壹年 标的用途及要求: 1、土地均以现状出租,租赁土地中的沟、渠、路等公用设施用地由承租人承担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如有损坏,须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承租人需缴纳电缆及水井的租金,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2、承租人在土地租赁期间,因实施城乡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实施土地供应等城乡建设需要的。承租人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和设施并清理现场,恢复储备土地原状。如需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赔偿的,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3、种植范围要求 承租人使用租赁土地种植****农业农村局及属地乡镇规划要求。土地租赁期间,承租人只能种植单季春耕秋收农作物,不得种植树木、苗圃、经果林、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及多年生农作物;不得进行养殖;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等;不得转租;不得在租赁(流转)土地上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推平扩建耕地出租方概不承认。如承租人确需修建临时建(构)筑物,则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方可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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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条件 |
招租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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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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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2025年3月25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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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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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银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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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账号 |
130********0032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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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拍卖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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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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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说明 |
1、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会前交纳标的相对****公司账户,后持有效证件和交款凭证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3月23日至3月25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8027 (有意实地查看者请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否则无法进场查看。)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土地流转协议》,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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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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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 |
2025年3月26日上午10时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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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地点 |
**市**区玉皇阁北街4号******公司三楼拍卖厅(玉皇阁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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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中拍平台网站、中国商报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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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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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137****8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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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95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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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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