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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09地块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人家09地块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博阳路以东、环**路以南地块。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博阳路以东、环**路以南,09地块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容积率1.2。建设内容包括高品质住宅、配套商业、****活动室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5监理服务期限:730日历天。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始,至质保期满两年止。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地块内建筑工程;精装修工程;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等)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93.76万元(最高费率:1.0 %)。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时间: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下载地点: **市公共**交易网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136。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省庄镇博阳路157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538-****6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市青云街道银河路233号 联 系 人:徐焱 电 话:0538-****856 电 子 邮 件:****@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徐焱 联系方式:0538-****856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方式:0538-****668。 |